《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全文共 6 章 63 条,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配套法规。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该《办法》将加强化妆品注册及备案管理,维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规范和促进化妆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有必要制定配套法规,进一步细化注册备案管理规定。”
市场监管总局补充道,《办法》的起草征求了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此外,市场监管总局还就此进行了多次座谈会、现场考察和专题讨论。
此前,该草案名为《化妆品注册管理办法》,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第 14 次常务会议上获得通过并更名。
安全第一
根据该文件第四条,主管部门将对风险程度较高的特殊化妆品和化妆品新原料实施注册管理。
只有用于防晒、染发、美白等特定功效的化妆品新原料需要申请注册。
该文件规定,有关部门需在自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为加强对化妆品原料的监管,文件第三章强调了化妆品注册人在确保产品安全方面的责任。
例如,文件强调,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需要通过信息服务平台明确原料来源和原料安全等相关信息。
化妆品新原料的安全监测期为三年。在此期间,新原料可用于生产化妆品。
如果在安全监测期内出现任何问题,将暂停使用新原料。
期满后,技术审查机构应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关于该化妆品新原料是否符合安全性要求的意见。
标签问题
为打击市场上化妆品的掺假售假行为,《办法》第 36 条规定指出,已经备案的普通化妆品‘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改变产品名称。
此外,该条款还规定,在没有充分科学依据的情况下,不得改变功效声明。
“已经备案的普通化妆品不得随意更改产品配方,但因原料来源改变等原因导致产品配方发生微小变化的情况除外。”
此外,在产品投放市场前,公司需将产品标签图片上传至信息服务平台,所以实际销售产品的包装要与注册的标签一致。